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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文财务谈谈:工资和社保不在一个单位的涉税处理办法

工资和社保不在一个单位的涉税处理办法。只要工资和社保不在一个单位,该员工就属于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居民个人,应当由母子公司分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,该员工次年自行办理汇算清缴。

例博文劳动关系在惠山的母公司,由母公司上社保和公积金,每月金额5000元,其中个人承担三险一金2000元,单位承担五险一金3000元.2019年1月起,博文被派至惠山的子公司任职,根据该公司人力惠山的管理规定,博文在惠山工作期间,社保关系仍保留在惠山母公司不变,惠山子公司每月发放工资20000元.

本例中,自2019年1月起,博文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其母子公司分别预扣预缴,母公司按照月税前收入2000元,月专项扣除2000元扣缴申报,子公司按照月税前收入20000元扣缴申报.、

专项附加扣除由其自行选择扣除地点,但同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一处扣除.

2021年3月1日-6月30日,博文需要办理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,地点由其自选.

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是,只有本企业实际发生的相关的、合理的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,因此未实际在本企业工作的员工,本企业为其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,不得在本企业扣除.具体处理方案有两个:一是计入费用,汇算清缴纳税调整;二是计入往来,从员工实际工作地点收回时冲减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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