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18051871097

咨询专线:0512-58999336

个税APP出现不知情的任职受雇单位,兴化企业该怎么办?

来源:兴化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:2021-04-08

1 如果是纳税人曾经任职的单位,可在个人所得税APP【个人中心】(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【个人信息管理】)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,然后在右上角点击【申诉】,申诉类型选择“曾经在职”,填写离职时间等…
提问:
我想咨询下2个国家参与生产的货物,原产地应属哪个国家?
回答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》第三条规定:完全在一个国家(地区)获得的货物,以该国(地区)为原产地;两个以上国家(地区)参与生产的货物, 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(地区)为原产地。如有其它疑问,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,
我想咨询下2个国家参与生产的货物,原产地应属哪个国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