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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司于17年7月底收到印度客户的预收货款 发了部分货物 剩余的货物对方不要了 要求我们退回这部分的款项 银行说超过180天 需要去外管局批份资料 想问下 我们

来源:戚墅堰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:2021-04-08

我司于17年7月底收到印度客户的预收货款 发了部分货物 剩余的货物对方不要了 要求我们退回这部分的款项 银行说超过180天 需要去外管局批份资料 想问下 我们
问题:我司于17年7月底收到印度客户的预收货款 发了部分货物 剩余的货物对方不要了 要求我们退回这部分的款项 银行说超过180天 需要去外管局批份资料 想问下 我们需要带点什么资料去外管?
回复:您好!建议贵司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外汇管理局:出口合同正本、终止执行合同证明、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(或收帐通知)、进口方付款通知。具体资料以当地外管局为准。,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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